看到昨天這新聞真的只有搖頭,雖說我不是法律人,也不那麼的懂法律條文如何運用,但我知的是法律講求的是證據.

     這件官司已經纏鬥了16年了,但還是無法判決,不就是到最後一刻發現漏洞百出而駁回,但又如何呢?一再駁回,一再宣判.

    數年前公視數次重播這案件,將所有的關係人,兇宅,辦案人員一一請來講此案,但在法官的部份,很多都是迴避.

    更有一法官,他直說:我是中國某法律系畢業的,不會判錯.

     看到這真的很想罵OO又XX的,你敢講說你都不會判錯,你敢講你所判的都有照證據來,你敢講說你有用心去注意這件案子嗎?

 會講說證據是因這兇案的處理方式太荒謬了,公視的播出中說很多的證據都被破壞掉跟沒保留,拜託,這在那年代也該說是一大案件吧!怎會這樣處理呢?

 另,很多方面指向蘇建和他們沒做此案,因兇宅中找不到這三人的一根毛髮指紋,指紋可擦拭掉,但毛髮總不可能可全撿完到一根不掉吧!有可能三人都不掉髮的喔!那也太厲害了吧!

 又,這次李昌裕博士也將他所鑑定的結果呈報,但有被採用嗎?看到李昌裕不經要替他講句話,當年回台偵辦319,來時可是風風光光的多少藍營的人去迎接,且媒體大肆報導,但結果證據顯示子彈會轉彎,後來就沒消沒息,這前後未免差太多了吧!

     能說什麼呢?只能說這世界是有第三世界的,請這被殺的夫婦,該誰殺你們去找他們,但如不是他們殺的也請幫他們洗刷冤屈.

     但也或許只有王文孝是兇手,這對夫妻因找到真兇手而含笑投胎去了也說不定.

     蘇建和案真只能聽天由命嗎?唉!

 以下是摘至雅虎版面新聞.



  蘇建和三死囚案,台灣高等法院再更審於29日宣判,結果出現大逆轉,合議庭裁定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等三人有罪,改判死刑以及終身褫奪公權,全案三審定讞。蘇建和在得知後,於庭外哽咽表示,他「只有無盡的悲哀」,他希望「司法踐踏我沒有關係,不要踐踏台灣人民。」而委任律師則是反穿律師袍,落淚表示一定要上訴到底,也將籲請陳水扁總統特赦。

  發生在1991年3月的北縣汐止吳銘漢、葉盈蘭夫婦命案,兩個人一共被砍了79刀。檢察官崔紀鎮的勘驗筆錄上,明載證物為廚房菜刀及菜刀上的毛髮,以及血指紋三枚、浴室中毛髮數根。經方根據指紋比對,於8月13日將服役的王文孝被捕,王文孝則是供稱僅有他一人所為。在犯罪現場模擬,仍稱僅一人犯案,但檢警不相信兩死者的79刀僅為一人所為,於是開始訊問共犯問題。

  王文孝在伏法之前,供稱蘇建和等三人是共犯,儘管他們都否認犯案,甚至提出不在場証明,卻都沒有被採信。蘇建和、劉秉郎及莊林勳三人先被以「結夥強盜、強姦、殺人」等罪名被判死刑。

  當時最高檢察總長陳涵在馬英九擔任法務部長的任內,與馬英九再三研議,提出三次非常上訴均遭最高法院駁回,但馬英九堅決拒簽死刑執行令,加上蘇友辰律師、顧立雄律師等等進行搶救,使得蘇建和等三名被告歷經三次非常上訴,台灣高等法院於2003年1月以罪證不足做出無罪判決,蘇建和三人重獲自由,獲得再審翻案的機會。

  這起社會矚目司法案件,公訴檢察官提出法醫研究所的刀器監定報告,蘇建和辯護律師則是找來監識權威李昌鈺博士做證反駁,而李昌鈺認定「一人把刀」,因此高院合議庭今天的判決備受外界關注。由於本案很可能是冤獄,對於台灣的刑事訴訟法制有很大影響,也促進台灣司法及警察制度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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