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看新聞,看到一則報導說在花蓮一男子被判性侵殺人罪20年,多年來他一直不承認他有犯罪,最近才想說放棄上訴,將剩餘的幾年快快服刑入監,沒想到在他這要放棄時傳來一消息,鑑定組發現他的DNA跟現場不符.

消息傳回老家,他高齡80多歲的老父親只說高興呀!已經13年沒見過他兒子了.

他姐姐說,他本來就是冤枉的,他只不過同情嫌犯幫他租屋,就被認為是同犯.

這件事我是已經不記得了,但對於這烏龍判決真不知該如何說,說司法都不公嗎?這對那些認真辦案的司法人員不公平呀!只能對那些亂來的司法人員感到不齒.

這兩天家中就接到一法院判決我家因合會的事上法庭遭判敗訴的判決,這件事是從民國87年到現在了,怎樣,夠久了吧!

合會是什麼?就是鄉下的跟會啦!法律用語是合會啦!

記得我是民國80年4月到台北來工作的,第一份工作是在新生南路跟仁愛路口的”今日醫院”現已經沒了.

那時我是當櫃台的晚班出納,想說這樣可早上再找一工作做,那時的薪水是新台幣8000元.

後來我有找到早上的工作,離醫院很近約10分鐘的路程,就是我說沒給我任何遣散費的那家公司啦!

那時這家公司給我的薪水是新台幣12000元,這樣很好過對吧!沒錯,是很好過,但那時醫院就也興起跟會,那我也跟,我是跟10000元的2會.

沒看錯,是2會共20000元沒錯,那我吃什麼喔!還好啦!因我大部份都吃醫院的,伙食很便宜,不然就是吃泡麵,我就是拿那利息錢來過活啦!因假日也要上班,所以都沒時間花費啦!所以還可以啦!

這一切都還好,相安無事,那會到期後,媽媽怕我亂花錢就說要幫我存,叫我將錢寄回去她要幫我跟會,就是這個被倒的會啦!

發生這事一方面也是因跟會頭很熟,怎樣熟呢?不怕大家知道啦!我家基本上是基督長老教會的,那這會頭是我們教會中的長老,長老是什麼呢?就有點像是立法委員那樣啦!所以連走路都有風.

我家又離教會不遠,所以她就三不五時跑到我家去,又說要認我媽當乾媽,因我家3姐弟都在台北,所以根本不了解我家那邊的情形,反正就是經常去我家用那治療床,人不在照樣來.

等混久了大家都失去戒心時就開始招集跟會了,每每都會來收錢也會跟大家說這次是由誰得標,因那些跟會的人也都是教會裡面的人,所以大家也不會去問說,這次是你標到的喔!誰會問呀!

就是這樣,所以她就很有計劃的開始她所有的騙錢技倆,這個月跟我說是你標的,下個月說是你標的,就這樣用這招來騙大家.

不好意思,這事有點長,那我現又要去客人那邊,晚點再寫吧!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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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ndymei70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