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真的是有夠糗的了,一早就將打了老半天的文章打好,傳送後,先儲存,再按刪改,想將前面寫錯的字或文筆不順暢的再改過,沒想到,才改完後上傳,無名就掛點了,

       後來因有事就出去,到晚上才回來,真是對不起各位朋友,讓大家看到錯誤百出,文筆不順暢的文章(不順暢好像本來就存在,但請大家讓我找個藉口嘛!讓我掩飾一下).

    接下來續前面的法條,今天先將那行政院的法條一一列給大家看.
                                  憲法增修條文
      總統於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後十日內,經諮詢立法院院長後,得宣告解散立法院.但總統於戒嚴或緊急命令生效期間,不得解散立法院.立法院解散後,應於六十日內舉行立法委員選舉,並於選舉結果確認後十日內自行集會其任期重新起算.

                                 行               政
第五三條     (行政院之地位)
     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

第五四條     (行政院之主要人員)
     行政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各部會首長若干人,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會若干人.

第五五條     (行政院院長之任命及代理)
     1.行政院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註:現已改為總統任命即可)
     2.這條就不用看了,因看本文沒用,要了解的是現文.
註:
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之.行政院院長辭職或出缺時,在總統未任命行政院院長前,有行政院副院長暫行代理,憲法第五十五條之規定,停止適用.(憲法增修條文)

第五六條     (行政院院長任命權)
     行政院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
註:(現改為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才可任命)

第五七條     (行政院與立法院之主要關係)
     行政院依左列規定,對立法院負責:
一.行政院有巷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立法委員在開會時,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

二.立法院對於行政院之重要政策不贊同時,得以決議移請行政院變更之.行政院對於立法院之決議,得經總統之核可,移請立法院覆議,覆議時,如經出席立法委員三分之二維持原決議,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或辭職.

三.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覆議時,如經出席立法委員三分之二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或辭職.

註:
行政院依左列規定,對立法院負責,憲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一.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立法委員在開會時,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

二.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度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十五日內作成決議.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三.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條票表決之.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一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第五八條     (行政院會議之組織及其職權)
     1.行政院設行政院會議,由行政院院長,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組織之,以院長為主席.

     2.行政院院長,各部會首長,須將應行提出於立法院之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合案,條約案及其他重要事項,或涉及各部會共同關係之事項,提出於行政院會議議決之.

第五九條     (行政院提出預算案之期間)
     行政院於會計年度開始三個月前,應將下年度預算案提出於立法院.

第六O條     (行政院提出決算之期間)
     行政院於會計年度結束後四個月內,應提出決算於監察院.
註:現有監察院這名詞,但有跟沒有一樣,因沒官員,為什麼沒官員,因總統提名,遭立法院否決,現總統已經上任2年多了,所提名的官員沒一人選是立法院同意的.

第六一條     (關於行政院組織之授權規定)
     行政院之組織,以法律定之.


再來就是輕鬆一下,看個漂亮的照片吧!希望我有拍得美美的.

       昨天早上去菜市場回來時,因平常來回都是快步走,今天因買的菜有些重就放慢腳步走在社區的中庭,發現平常一直在看的花圃居然開著我不知名的花朵,看來甚是美麗,但我實不知這花朵是什麼,如有人知道請告訴我,謝謝!


怎樣,顏色看起來不錯吧!看一張近一點的.


因那時剛好有風在吹,我的相機又無防震動的,我就跟我弟吵,我要一臺防手震的,弟弟要我忍耐,明年會幫我找一台好的且防手震的,耶!明年就可拍到美美又不晃動的照片了.


再看一張喔!


看來只有第一張還可以看,那就加減看吧!

也請大家走在同一條路上或不同的路,如時間允許的話,請放慢腳步,欣賞一下周邊的風景,一定會有令大家想像不到的景色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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