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來個憲法中的立法篇,這篇是針對立法院的憲法規定,很多都已經有改過了,改過的在本文看不到,要在增修條文才可看得到,但後面還有很好看的花喔!請慢慢欣賞.
第六章 立 法
第六二條 (立法院之地位)
立法院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由人民選舉之立法委員組織之,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權.
第六三條 (立法院之職權)
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
第六四條 (立法委員之產生方式)
1.立法院立法委員依左列規定選出之:
一. 各省,各直轄市選出者,其人口在三百萬以下者五人,其人口超過三百萬者,每買一百萬人增選一人.
二. 蒙古各盟旗選出者.
三. 西藏選出者.
四. 各民族在邊疆地區選出者.
五. 僑居國外之國民選出者.
六. 職業團體選出者.
2. 立法委員之選舉及前項第二款至第六款立法委員名額之分配,以法律定之.婦女在第一項各款之名額,以法律定之.
第六五條 (立法委員之任期)
立法委員之任期為三年,連選得連任,其選舉於每屆任滿前三個月內完成.
註:
原第六屆93年12月1日選出的立委225人,任期三年,現改為第七屆97年即將選出,立委113人,任期是四年.
第六六條 (立法院正副院長之產生)
立法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由立法委員互選之.
第六七條 (立法院之委員會)
1.立法院得設各種委員會.
2.各種委員會得邀請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到會備詢.
第六八條 (立法院之會期)
立法院會期,每年兩次,自行集會,每一次自二月到五月底,第二次自九月至十二月底,必要時得延長之.
第六九條 (立法院之臨時會)
立法院遇到左列情事之一時,得開臨時會:
一. 總統之咨請.
二. 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以上之請求.
第七O條 (立法院對預算案所為提議之限制)
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
第七一條 (關係院院長及各部會首長之列席)
立法院開會時,關係院院長及各部會首長得列席陳述意見.
第七二條 (法律案公布之期限)
立法院法律案通過後,移送總統及行政院,總統應於收到後十日內公布之.但總統得依照本憲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辦理.
第七三條 (立法委員之言論免責權)
立法委員在院内所為之言論及表決,對院外不負責任.
第七四條 (立法委員之不逮捕特權)
立法委員,除現行犯蔡,非經立法院許可,不得逮捕或拘禁.
第七五條 (立法委員兼任官吏之禁止)
立法委員不得兼任官吏.
第七六條 (關於立法院組織之授權規定)
立法院之組織,以法律定之.
以上就是立法院的憲法規定,看了就一肚子氣,什麼言論免責的,亂七八糟的.
算了,還是來看看那美麗的樹吧!
這樹開的花很美也開得花期很久,但我還是搞不懂是什麼花.
是在我要去上課的路上在一座公園中拍到的.
當時就是看好多,好美,很好看,就拍了.模糊吧!唉!
看,從公園入口就可看到.
拍近一點的.
那樹好高,我的又是那數位相機,將鏡頭拉到最近,還是拍的很不好.
這就是花的原貌,拍了很多張,還是不清楚,真是可惜了那漂亮的花,被我拍成這樣.
有一天我看到很奇怪的事喔!
看到沒,再近一點,有沒有看到,這樹居然長出像芭樂一樣大小的,那應該怎麼說,果實嗎?不對吧!種子嗎?那不更怪,我也不知是什麼耶!
怪了吧!真不知這花樹是什麼,看過一部將格說是那美人樹,但這應該是俗名,那學名是什麼呢?我看過另一篇是在一米麻那邊看到的,很像這花,說是羊蹄樹,但我去找過這類的報導,跟這不一樣,我是從那葉子來判斷的,因羊蹄樹的葉子是有點像羊蹄型這樣中間有一裂開,但這樹的葉子不是,所以不知是什麼.
最近花掉得很多,應該是冬天來了就開始掉了吧!明年吧!明年再來拍看看,看能不能拍到更好更美的跟大家分享.
- Nov 08 Wed 2006 10:43
法條-5 &花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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